为切实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,充分发挥奖学金的示范引领作用,促进我院学风建设,10月17日,艺术与设计学院在2号楼602室召开2023-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议。由院长栾强、党总支书记梅岩、教学副总管庄伟、学工办主任、教务主管、各教研室主任及全体辅导员组成评审工作小组,由梅岩主持进行评审。
评审前,梅岩向评审会强调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严肃性,务必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确保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,使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发挥其资助育人和激励作用。随后,就2023-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前期评审工作的总体情况、具体名额分配以及评审政策、要求、流程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,介绍了本次评审的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。
经过政策宣讲、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等基本程序,艺术与设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结合学生申报材料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和日常表现,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议,仔细审阅了每位学生的材料,充分讨论了每名候选人的资格。经过严格的评审和审议,评审小组拟推荐21名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作为我院2023-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选人,并报送至学校学生工作部。
最后,院长栾强进行了总结。对参选学生优秀综合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,指出此次评审会不仅是对同学们过去一年的肯定,同时也是学院育人成果的展现,在学院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形象,对强化学院学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,未来,学院将继续秉承“立德树人”的根本任务,不断加强学风建设和学生管理,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而不懈努力。
艺术与设计学院
2024年10月21日